中国消保法首部配套行政法规明确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

11

中新社北京4月9日电 (记者 刘亮)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将于7月1日起生效。《条例》对中国消费领域新老问题作出更细致和严格规定,包括明确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。

中国消保法首部配套行政法规明确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

在9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指出,近年来,中国新型消费蓬勃发展,一些新问题随之产生,同时传统消费也有一些老大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。为更好回应社会关切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配合司法部起草出台了此次《条例》。

今年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。柳军称,此次《条例》的起草过程带动了金融、电商、直播、物业、维修、快递、网约车等不少领域消保立法完善,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。

柳军介绍说,《条例》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、强化国家保护、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。如全面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安宁权、个人信息等保护力度;对预付式消费、直播带货、“一老一小”、“霸王条款”、“刷单炒信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自动续费、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,作出专门规定。

《条例》明确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,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,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,这也是中国在行政法规中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。为规范自动续费问题,《条例》规定,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、自动续费前,分两次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等。(完)

中国经济半年报:上半年钢铁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3.26%

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周建军建议

电影《父亲和我的时代》在山西沁县开机

中国体育公园多起来

“实体网点须办现金存取业务”划出服务底线

基础设施补短板 老旧小区变模样

“既要富口袋,也要富脑袋”——习近平论脱贫攻坚“两手抓”

1至8月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41亿元

广东医护人员争先主动请缨:17年后,我代替前辈迎战病毒

多地暖心助力 春节非必要不返乡

在皖台湾青年创业记:克服“水土不服” 看好未来发展

黑龙江煤矿突出事故 8人救援通道打通40米

寻人!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紧急寻找入境新冠肺炎复阳人员接触者

沈阳施行“户籍新政”以来落户人数突破10万

北京新增2例本地确诊病例 多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